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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学习毕业生回校修读课程申请流程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7/05    

毕业学生为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申请延期学习,回校继续修读课程者须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师(珠)校发[2007]7号文以及[2007]19号文的相关规定,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说明:

对于已经工作的毕业生,确实无法回校按时上课,可以根据学校免听规定申请部分或全部免听。

附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免听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0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