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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安全条例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22    

一、教室管理中心人员和物业保安员、楼管员对教室日常安全负责;教室使用时,借用教室单位和上课教师对教室安全负责。

二、楼管员负责教室日使用情况登记,负责专管教室钥匙和多媒体机柜钥匙,按时开门、锁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三、教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由上课教师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课后及时关闭设备,切断电源。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擅自使用。

四、保洁员负责清洁教室卫生,并协助楼管员锁好门窗。

五、保安员负责教室设备日常守护,巡逻防范,防火防盗防破坏。

六、教室管理中心人员负责教室日常安全督查、设备清点和安全记录。

七、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八、教室安全实行全员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对违反本条例,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教学事故者,将追究其岗位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