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新生转专业工作现在正式启动,为保障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师(珠)校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转专业相关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接收条件确定
转专业对象及录取原则:请参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师(珠)校发【2016】22号)文件规定。
请各学院(部)于6月29日前将本单位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考核方式、接收名额等信息的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及电子版报教务处。
教务处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将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转专业接收条件等信息。
二、转专业办理程序
1.学生网上报名(8月19日—8月25日)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es.bnuz.edu.cn/,查看各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接收计划,并提交转专业申请。
8月25日下午17:00转专业网上报名截止,网上申请转专业功能关闭。
2.学院(部)资格审查(8月28日—8月29日)
学院(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8月30日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es.bnuz.edu.cn/公布转专业资格审查结果。
3.学院(部)考核(9月4日—9月5日)
学院(部)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有院(部)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考核通过学生名单及相关考试材料于9月5日中午下班前提交教务处。
4.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转专业名单(9月5日)
教务处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拟转专业名单。
5.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名单(9月6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联系人:姜楠 联系电话:6126006
附件:《2017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表》、《
各学院接收计划》
附件:2017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表
学 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理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 |
软件工程 |
理 |
数字媒体技术 |
理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 |
人力资源管理(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财务管理 |
文理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 |
不动产学院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文理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城乡规划 |
文理 |
城乡规划(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理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文 |
学前教育 |
文 |
应用心理学 |
文理 |
应用心理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国际商学部 |
金融学 |
文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 |
金融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文理 |
电子商务 |
理 |
工商管理 |
文理 |
会计学 |
文理 |
会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 |
汉语国际教育(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 |
汉语言文学 |
文 |
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文理 |
物流工程 |
理 |
法律与行政学院 |
法学 |
文理 |
行政管理 |
文理 |
社会工作 |
文 |
特许经营学院 |
工商管理(特许经营管理) |
文理 |
市场营销 |
文理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文理 |
工程技术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 |
工业设计 |
理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理 |
日语 |
文理 |
应用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 |
金融数学 |
理 |
应用统计学 |
理 |
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理 |
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艺术 |
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
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环境设计 |
艺术 |
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广告学 |
文 |
广告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 |
艺术与传播学院 |
传播学 |
文 |
编辑出版学 |
文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 |
电影学 |
艺术 |
舞蹈学 |
艺术 |
运动休闲学院 |
休闲体育 |
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