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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师(珠)教通﹝2018﹞100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05    

2018级新生: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始集中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办理对象:

家庭住址与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2018级新生(珠海学生不得申请)。

办理方式:

以学院(部)为单位收齐需办理优惠卡的学生证,并派四名学生前往办理。

办理时间:

1.集中办理: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工作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补办:第12-17教学周每周一、周三、周五8:00——12:00。

办理地点:

学校教务处(木铎楼A111)

注意事项:

1.家庭住址与学校不在同一地点而且没有工资收入的普通高校学生,每年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1日)可凭其学生证购买半价优惠火车票。

2.办理前必须如实填写学生证上“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 “家庭所在地”——**省**市;“乘车区间”——必须是“珠海”和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火车到达站,如学生家庭所在地为河南郑州,乘车区间应填写为“珠海至郑州”(中转站信息无需写入),办理完成后不得随意私自涂改。

3.办理时需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只有“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铁路售票部门才发售优惠票。

4.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每学年只能享受4次优惠票(联程票算一次,其它情况每张车票算一次)。

5.火车优惠卡只能用于寒暑假往返学校和家庭住地休假探望父母,不能用于旅游、实习等其他用途。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

 

附件:新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分院安排

11月12日周一

上午8:30—11:30

教育学院

下午2:30—5:30

法律与行政学院

11月13日周二

上午8:30—11:30

设计学院

下午2:30—5:30

外国语学院

11月14日周三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学部

下午2:30—5:30

11月15日周四

上午8:30—11:30

管理学院

下午2:30—5:30

物流学院

11月16日周五

上午8:30—11:30

信息技术学院

下午2:30—5:30

工程技术学院

11月19日周一

上午8:30—11:30

文学院

下午2:30—4:30

应用数学学院

下午4:30—5:30

运动休闲学院

11月20日周二

上午8:30—11:30

艺术与传播学院

下午2:30—5:30

不动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