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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通知
【师(珠)教通﹝2019﹞48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5/14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经教务处统计,2015级至2017级部分学生学业情况达到学业预警状态,请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做好相关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预警

1.学期平均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2学分或平均一学期获得学分少于20学分。

预警原因:平均一学期获得学分少于20学分或平均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2学分,可能会被试读。

2.第二学年结束,公共必修课程(不含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仍未修满。

预警原因: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在大学前两年修读完毕。

二、学位预警

2015级-2017级学生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

三、试读预警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自第三学期起,平均每学期获得学分低于18学分,须试读,试读期限为1学期。

四、第1次试读不合格,留降级警告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试读期间获得学分低于18学分者,为试读不合格,给予留降级警告,学生可申请留降级。

五、累计2次试读不合格,须降级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累计两次试读不合格者,须降级学习,拒绝降级学习者按退学处理。

六、预警学生告知帮扶工作

各学院(部)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辅导员->学业预警查询)查询下载各类预警学生名单,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及时与教务处姜老师联系核实。各学院(部)应针对不同预警类别的学生制定个性化选课方案,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对于试读学生,学院(部)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测试功能->学业预警查询)批量打印《试读通知书》,同时将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

2.对于第1次试读不合格学生,学院(部)须从教务管理系统(测试功能->学业预警查询)批量打印《留降级警告通知书》,同时将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告知学生可自愿申请留降级学习,留降级申请时间为本学期第14教学周。申请留降级的学生应填写《学籍变动申请表》和《学籍变动审批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自下学期起在新的年级学习。

3.对于累计2次试读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降级学习。学院(部)须从教务管理系统(测试功能->学业预警查询)批量打印《留降级通知书》,同时将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统一处理此类学生学籍,自下学期起,学生在新的年级学习。

各类通知书请于6月6日前收齐,交到教务处姜老师处。存在未交回情况的,请学院(部)另附说明。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12600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