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经教务处统计,2016级至2018级部分学生学业情况达到学业预警状态,请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做好相关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预警
1.平均一学期获得学分少于20学分或平均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2学分。
预警原因:平均一学期获得学分少于20学分或平均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2学分,可能会被试读。
2.第二学年结束,公共必修课程(不含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仍未修满。
预警原因: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在大学前两年修读完毕。
二、学位预警
2016级-2018级学生尚未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三、试读预警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自第三学期起,平均每学期获得学分低于18学分,须试读,试读期限为1学期。
四、第1次试读不合格,留降级警告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试读期间获得学分低于18学分者,为试读不合格,给予留降级警告,学生可申请留降级。
五、累计2次试读不合格,须留降级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累计两次试读不合格者,须降级学习;拒绝降级学习者,按退学处理。
六、预警学生告知帮扶工作
各学院(部)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辅导员->学业预警查询)查询下载各类预警学生名单,如对名单有异议,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核实。各学院(部)应针对不同预警类别的学生制定个性化选课方案,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对于试读学生,学院(部)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测试功能->学业预警查询)批量打印《试读通知书》,通知书须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
2.对于第1次试读不合格学生,可自愿申请留降级学习。学院(部)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测试功能->学业预警查询)批量打印《留降级警告通知书》,通知书须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申请留降级的学生可于下学期第一周教学周结束前办理留降级学籍异动手续。经审批同意留降级的学生,自下学期起在新的年级学习。
3.对于累计2次试读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降级学习。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于此类学生本学期一律按留降级警告处理,即学生可自愿申请留降级学习。学院(部)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测试功能->学业预警查询)批量打印《留降级警告通知书》,通知书须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申请留降级的学生按上述第2条办理有关手续。
七、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本学期补考时间待定,本次统计的各类预警名单按正考成绩统计。教务处将在补考成绩录入后对本学期的学业预警名单进行更新,各学院(部)可先行按此名单进行预警告知工作。
2.各学院(部)可根据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将各类通知书送达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于6月底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通知书到教务处备案。
3.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梁静远老师,联系电话:612690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