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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防控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师(珠)教文〔2020〕1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14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校本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校制定防控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方案,以指导开课单位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进度的影响,为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一、工作原则

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推进教学方式变革,采取“开学不返校,网教不停学”模式,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学生灵活学习。确保按时启动线上教学,并努力保持教学进度、保证课程容量,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学校将视疫情情况对线上教学工作方案进行适时调整并另行通知。

二、线上教学

(一)多种方式开展线上教学

1.直播

任课教师按照课表上课时间,通过直播平台(如雨课堂或教学单位推荐、教师熟悉的其他平台)或教室内的直播设备直接进行课程讲授,可以是视频直播,也可以是语音直播,学生实时收看或收听。

2.录播

任课教师事前录制好每周的授课视频,或者配合PPT录制好讲解语音,上传到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其他视频网站,学生在指定教学周内完成自主学习。教师在按课表上课时间远程答疑和辅导。

线上教学不等于在线直播教学一种方式,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教学方式,以达到教学效果为目的。除了在线直播外,也鼓励录播方式,例如,“PPT+语音”、“PPT+远程会议”、“录制视频/音频+在线辅导”等多种方式。鼓励教师不拘一格,开展教学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线上教学方式。

(二)多种平台支撑线上教学

学校提供网络教学平台、雨课堂两种线上教学保障手段,并为任课教师提供培训材料、使用手册和在线帮助。

学校还搭建了公共教室内直播平台供需要板书且居住在校内的教师申请使用。

学校鼓励开课单位推荐使用其他平台,建议任课教师采用多种平台实现线上教学。

(三)多种资源保障线上教学

开课单位应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和广东省推荐的其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管理和指导。鼓励开课单位推荐慕课供学生修读,并做好学分认定。

(四)线上教学参考方案

本方案中提到的课程包括学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部本科生课程,含辅修课程。根据授课内容和教学场所的不同,按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分别进行要求。对授课对象量大面广的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数学、体育等课程)由开课单位单独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由开课单位另行制定工作方案。应兼顾课程目标和学生条件设计适宜的在线教学方案。

针对我校现有课程的教学形式,在前期针对所有课程线上教学调查表填报结果的基础上,建议参考以下几种方式的线上教学:

1.以课堂教学线下面授为主的课程

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特点,须在以下方案中选择适合课程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学生返校前的线上教学工作:

(1)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移动互联社交媒体。教师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微信群、QQ群、公共邮箱、网盘等提前上传课程大纲、教学日历、PPT讲稿、视频、音频等教学资料,按教学进度下发资料、布置作业,引导学生在相应教学周内线下自学、完成作业,师生共同在网络教学平台或微信群、QQ群线上讨论答疑。原则上每门课程学生的周学习时间不少于该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周教学时间。待学生正式返校后进行阶段性复习总结,恢复正常课堂教学。

(2)利用学校公共教室直播平台+移动互联社交媒体。目前同时支持50间教室同时开展直播,需提前申请。适用于需要大量板书的理论教学。

(3)利用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因材施教,选择与本课程高度匹配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供学生修读,任课教师做好答疑、讨论与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

(4)利用直播课堂的授课方式。任课教师在课表原定的时间、选择合适的地点,使用雨课堂或学习通、爱课堂、课堂派、ZOOM、钉钉等教学平台和工具软件,开展线上直播教学。此前教学过程中已使用过此类APP的教师,可以通过自己熟悉的工具软件进行线上直播教学,但需自主完成基础数据搭建工作,此前未接触过相关教学工具软件的教师,建议使用雨课堂。学校部署雨课堂专业版,同时导入本学期教师开课和学生选课信息,教师打开授课PPT并开启雨课堂授课,进入自己的班级进行课程建设并实施教学,学生可以通过微信或网页版接收授课语音、视频和PPT。任课教师应做好须直播平台崩溃的预案,准备多种线上教学形式。

2.实践环节课程

(1)实验课程

对于需要在实验室才能完成的实验,应优先采用线上虚拟仿真实验平台教学。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www.ilab-x.com),如能选择到适合本课程的实验教学项目,则可替代现有课程的部分实验。

对于学生可以自行在课后完成的实验(例如一般的上机实验),应编制实验指导手册,制定详细的实验要求,指导学生线下完成。

除此以外的实验课程,应报开课单位批准暂缓开课,待学生返校时间确定后再另行制定补课方案。

(2)实习、实践、实训类课程

原定教学大纲全部是实习、实践、实训教学内容的课程应暂停,重启时间视疫情发展另行通知,开课单位做好调整方案。

原教学大纲内包含理论讲授内容的课程须按照上述理论课程要求,优先完成理论内容的在线教学,开课单位做好调整方案。

(3)毕业论文(设计)

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延期开学期间指导教师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加强与学生的线上交流,要求学生按照教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撰写论文等工作。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提交、评阅、答辩等各环节时间节点,将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3.公共课程

体育课以学生返校前以居家锻炼为主,由任课教师通过微信群或网络教学平台等途径发布体育课相关安排,向学生推荐学习资源、布置学习任务,并进行学生在家体育锻炼的管理和指导,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返校后考核。

思政课、大学英语、公共数学等应在开课单位统一指导下进行,相同课程号的课程可参照上述理论课程要求进行在线教学,也可使用同一门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辅助教学;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可要求任课教师同期进行线上直播教学以及微信群、QQ群答疑等多种方式。

4.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开课单位须严格审核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课程理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制定调整方案向学生公布。

应优先从各类在线教学平台和机构已经建成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或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中选取对应课程供学生修读。对确实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应在不影响学生毕业且征得修读该课程学生同意后暂缓开课,待学生返校时间确定后另行制定补课方案,须经任课教师申请、开课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科学有序。开课单位要充分发挥好教学主体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教学管理。严肃对待,全力投入,高标准执行;要求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简化流程,适度灵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变挑战为机遇,打好“教学攻坚战”。

高度重视,提前筹划,精心组织。开课单位应制定教学计划调整和线上教学实施方案。积极发挥教学团队、专业负责人和教学骨干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安排开设课程。开课单位要尽力为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确保“一个学生也不能落下”。线上教学不能以“自学”替代“教学”。不论采取哪种方式,任课教师都要充分备课,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学生的选课结果和最终获得课程成绩的权限,以教务系统中的选课结果为准。学生参与线上教学与否,不作为选课、退课的依据。

注重过程管理,确保安全。开课单位要制定线上教学课程质量的监督与指导方案,监控教学和学习过程。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开课单位须做好线上教学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动员或培训,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在确保师生安全前提下开展工作。任课教师须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安全。

(二)工作进度及分工安排

1.2月24日前线上教学前期准备

开课单位:

(1)2月15日前,成立本科课程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系主任、教务人员、总班主任、信息技术管理员任成员。专项工作小组要做好线上教学整体规划,组织好师生的发动、培训及相关处置工作,及时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师生。

(2)2月18日前,收集并审核完成本单位开设每门课程(含公选课、辅修课等)的线上教学形式、班级联系方式和暂缓开设课程调整方案,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3)2月21日前,学生口完成对每位学生居住环境的核查,确认因疫情影响无法进行在线学习或居住地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信息(如有无WIFI,有无电脑等),并逐一提出解决方案,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4)2月21日前,教学负责人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审核完毕教学日历,检查联系方式、线上教学方式和方案等信息是否完备。

(5)2月23日前,完成对延期开学期间课程的调整。课程调整按原工作流程进行:教师在OA上填写《教师调课申请表》,填写调课事由并附相关材料;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中预制调课数据并上传;经本科课程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后,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填写单位意见;教务处教学调度岗进行调课数据检查;教务处负责人填写教务处意见;课程调整通过后,教务秘书和教学调度岗完成相应教务系统操作。

(6)2月23日前,确定本单位线上教学技术支持团队。

任课教师:

(1)2月17日前,确定所承担教学任务的线上教学方式、班级联系方式或暂缓开课调整方案,并上报开课单位。任课教师须准备多种教学手段,确保所有学生能够参与教学。

(2)2月20日前,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线上教学持续到4月26日的预案,规划课程线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讲授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科学制定教学日历、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与班级联系方式一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相应模块发布。其中,教师须在“课程建设->基本信息->教学日历”模块中填写班级联系联系方式,以便学生查阅。注意:可在“编辑教学日历”界面上传微信群二维码图片,其有效期为7天,请及时更换过期的二维码图片。

(3)2月23日前,强化教学资源建设,为线上教学做充分准备。在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前,应充分考虑学生无法领取教材的实际,搜集现有优质平台等上的优质资源,依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作好足量的视频、音频、PPT、电子教材(讲义)、扫描和翻拍的图片、作业等线上教学必备的教学资源并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所采用的其他线上教学平台。任课教师务必注意: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文件。

(4)2月24日前,对不熟悉线上教学软件使用的教师,必须根据选择的线上教学方式参加相应平台培训,熟练掌握各种功能和使用技巧。已经具备相关软件和资源平台使用经验的教师也要提前准备,探索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全过程考核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学生:

(1)2月19日前,及时报告居住地环境,积极准备参加线上教学,如有困难,应如实提出。

(2)2月23日前,根据所选课程的联系方式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根据任课教师要求,下载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等上的各类教学资料。

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

(1)制定学校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2)搭建雨课堂及校内公共教室的直播教学平台。

(3)提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性能,制定教学资料集中上传下载应对预案。

(4)加强线上教学培训与宣传,推荐和分享线上教学经验。

(5)联合相关教学单位组建技术支持团队。

(6)组织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及问题。

(7)2月18日前,在相关平台中完成课程的创建和选课名单的导入。

2.2月24日-3月1日线上教学测试、准备阶段

开课单位:

(1)拟定线上教学课程的测试方案。

(2)及时收集线上教学师生反馈问题。

(3)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提出解决方案。

(4)制定本单位线上教学课程质量的监督与指导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实时监控教学及学习过程,切实保障课程教学顺利进行。

任课教师:

(1)按原课表上课时间,组织教学班所有学生进行线上教学测试。

(2)测试本课程拟采用的所有线上教学手段和平台的可用性。

(3)向学生说明调整后的线上教学安排。

(4)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问题,包括未上线学生情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5)原则上,测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

学生:

(1)按原课表上课时间参加所在课程的线上教学测试。

(2)按任课教师要求提前下载所需教学资料。

(3)如实向任课教师反馈线上教学所遇问题。

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

(1)全力做好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公共教室直播平台及雨课堂的技术保障。

(2)每天汇总线上教学问题,及时分类制定解决方案。

(3)根据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日志信息等检查师生线上教学测试完成情况。

3.3月2日线上教学正式启动

开课单位:

(1)实施本单位线上教学课程质量的监督与指导方案。

(2)充分利用学校已有政策手段激励教师全力投入线上教学。

(3)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任课教师:

(1)按照教学周次及调整后的教学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2)认真细致做好线上教学准备,注意线上教学安全。

(3)以此为契机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好在线课程。

(4)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考核要求。教学过程中,应对线上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课程考核可通过线上工具开展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过程性学习和考核记录,并以此作为教学检查的佐证材料。

(5)在线上教学期间,如果发起需要学生在线参与的直播、练习、音视频会议等活动,应在原课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以免造成不同课程之间的冲突。

(6)不得以仅仅给学生发资料自学来替代线上教学,不论采取哪种教学方式,均要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

(7)对于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因线上学习条件不便带来学习效果差异,加强辅导和寻求替代方案,避免出现学生单纯因为学习条件不便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的情况。

学生:

(1)积极主动按照原课表及课程线上教学安排进行学习。

(2)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应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其他形式的教学指导。

教务处与相关职能部门:

(1)在做好条件支持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工具,根据在线课程学生参与人数、课程资源提供情况、课程教与学活动活跃度等指标对线上教学的质量与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从而加强教学督导,保障教学质量。

(2)对建设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课程在申报各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项目时优先考虑,切实保障承担线上教学任务教师辛苦付出的应得利益。

(三)工作领导机构及联系方式

1.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教学校领导,组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图书馆及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管理与条件保障。

为了加强线上教学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建立珠海分校“打赢教学攻坚战”微信工作群,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及各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组成。

2.各主要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部门

职责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教务处

线上教学管理

胡嘉骢

13411361496

课程组织与调整

杨 林

13631273396

课程质量与监控

于 芳

13543057498

网络教学平台与雨课堂

赖洪标

13750071669

公共教室直播

刘 勐

13923367311

研究生处

研究生教学管理

魏 信

13411381388

学生处

学生工作管理

李 楠

15992697249

图书馆

图书资料保障

张晓峰

13600360470

网络信息中心

网络信息条件保障

赵 欣

1599269567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