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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等材料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15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等工作要求,为有效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影响,结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防控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师(珠)教文〔2020〕1号)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教学文档规范》(师(珠)校办发〔20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提交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等材料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2月20日前,本学期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线上教学持续到4月26日的预案,规划课程线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讲授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科学制定教学日历、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与课程班级联系方式和PPT讲稿等教学资料一并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http://eol.bnuz.edu.cn)相应模块中发布。原则上每门课程学生的周学习时间不少于该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周教学时间。

二、教师须在网络教学平台“课程建设->基本信息->教学日历”模块“编辑界面”中填写课程班级联系方式并提交保存,以便学生查阅。(注意:可在“编辑教学日历”界面上传微信群或QQ群二维码图片,由于微信群二维码有效期为7天,请及时更换。)

三、任课教师须按照通知模版格式要求在网络教学平台提交本学期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以附件形式提交),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文件。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0日。

四、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交的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进行审核,检查课程班级联系方式、线上教学方式和方案等信息是否完备,并对审核后的文件进行存档。文档可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保存,内容须与网络教学平台保持一致。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1日。

五、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课程考核类型须与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一致,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课程考核与评价工作细则(试行)》(师(珠)校发[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同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须相同。

六、为保证教学任务的有效落实,教学日历中的教学周不得安排期末考试(考核)。

七、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课程联系方式是学生了解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安排的重要途径,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完成,认真审核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归档。

联系人:赖洪标 电话:0756-6126198

  关于提交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等材料的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日历格式模版.doc

附件2:教学大纲格式参考模板.doc

附件3:教师上传教学日历和大纲操作手册.doc

附件4:教师上传教学日历和大纲操作演示动画.ppt

附件5:教学大纲和日历审核操作手册.ppt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教学文档规范》(师(珠)校办发[2012]6号).pdf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