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毕业论文设计 >>  正文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24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质量,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决定从2016年开始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培养的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各学院部负责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教师及教务处系统管理人员。

二、检测对象

2016届及以后各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三、检测软件

检测软件: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

教师与学生登陆入口:http://bnuz.check.cnki.net/user/

学院管理员登陆入口:http://bnuz.check.cnki.net/school/

四、系统使用方法

学生:学生登录的账号、密码均为本人学号。上传毕业论文前请按标准格式命名,如:“学号_姓名_专业_题目”。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登录的账号、密码均由各学院部管理员按“用户名不少于6位、密码不少于8位”的方式分配。学生毕业论文上传检测后,指导教师可登录系统查看、审阅所指导毕业论文检测情况,并可给出评语,审阅后点击选择“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的任一选项。

学院部管理员:负责本学院部指导教师、学生的信息导入和管理、查看检测结果。

提示:请各位使用者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五、检测时间

学校设定每名学生的检测权限原则上为2次,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毕业论文完成后再提交检测。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毕业论文工作的时间安排设定首次检测时间,推荐首次检测应安排在答辩前的5-6周,以便指导教师有充足的时间查看检测结果并通知学生修改。首次检测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修改后可由学院部设置二次检测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自行设定。

六、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在30%以下的毕业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0%、小于50%的毕业论文,疑似有抄袭行为,由指导教师进一步认定,要求学生进行修改并进行二次检测。

3、文字复制比大于等50%的毕业论文,由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4、第二次检测后复制比仍大于30%的毕业论文,则取消该生本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该生毕业论文必须重新撰写,并延期答辩。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教师做好本学院部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下发“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根据实际情况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系统使用培训。

2、本系统只能用于各学院部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检测工作。所有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严禁使用该系统进行收费检测或对其他论文进行检测。

使用毕业论文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整体质量还须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据实做出评判。请各学院部组织好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