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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
师(珠)教通〔2020〕111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0/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改革,选树一批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教学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团队、课程、课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要求内化到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讲授、课程考核、课程评价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每门课程、每个课堂的育人作用,促进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深度融合,促进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自觉投入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三全”育人的浓厚氛围。

二、遴选范围及数量

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堂,本年度计划遴选课程思政示范团队不超过3个、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超过3门、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不超过10个。学校将从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校级示范项目中遴选1项向省厅推荐。

每个教学单位团队和课程各限报1项,课堂限报2项。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

三、遴选条件

(一)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年龄60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31日,下同)。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3个学年度,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3.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4.团队规模一般应在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

5.团队长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育人效果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力。

6.同等条件下,已通过验收的省级教学团队优先予以支持。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有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素养与能力。

4.2018年9月1日以来,课程至少有两个学期正常讲授,课程负责人授课学时不低于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5.课程教学有先进的教学理念,结合课程特点适时融入家国情怀、社会责任、道德规范、法治意识、历史文化、思想品质、科学精神等德育元素,将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教学始终,实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能够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注重过程性考核评价,并突出思政教育要素考核。

6.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良,课程思政与专业教学的融合模式对其他同类课程提供较好的借鉴。

7.同等条件下,省级及以上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牵头申报的课程以及已通过验收的省级课程类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3.授课教师仪态大方,衣着举止得体,精神风貌良好。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讲解深入浅出,课件制作精美,过程适当穿插案例、专业经典等素材,总结精炼到位,个人教学特色突出。

4.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思政教学目标明确,能够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育人目标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契合度高,充分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可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的达成。

5.课堂内容饱满,教学环节设计精妙,情景与活动设计新颖,思路清晰,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熟练、有效运用多媒体等各种现代教学手段,完整且巧妙融入爱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仁爱之心、人文精神等课程思政内容要素,达到思政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6.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学生学习状态良好、课堂教学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获得感较强。

7.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等的广泛认可,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模式可推广、可借鉴。

四、工作流程

各单位在2020年10月29日11:00前:

1.完成学校(TM)教学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审核。

2.报送纸质材料(双面打印):(1)《2020年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2)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五份)。

示范课程和课堂还需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B),相关视频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尽量存放于同一U盘上。

3.发送电子版。学院(部)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含推荐汇总表)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称:XXXX学院(部)-2020年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

4.所有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及时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择优向省厅推荐。推荐项目还需填报省厅教学项目管理系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项目命名方式

1.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专业名称(或课程名称)+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如“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程序设计基础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金融学专业宏观经济学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仅填写课程名称即可。如“民法学”、“管理学”。

3.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课程名称+自定义主题精神(或课堂特色)+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如“模拟电路之大国工匠精神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六、其他事项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教师的相关培训、指导、引领和支持,带动教师全员积极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联系人:陈强,电话:0756-3683236;系统技术:钟覃,电话:0756-3683093。

附件:  关于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zip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

2.(TM)教学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3.2020年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书

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申报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