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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前学段课程评教的通知
师(珠)教通〔2022〕42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14    

各学院(部):

为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师及课程的评价,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效果,本学期前学段学生评教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1.评教范围:本学期10周前(含第10周)结束的课程。

2.评教方法:登陆教务系统——教学质量评价——选择课程——进行选择和评价。

3.评教时间: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8日

说明:

1.学生评教是以学生为主体对教师及课程进行评价,是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上主动权的体现。

2.为使学生评教更加客观有效,系统对评价指标的前十项进行限制,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不能全选A或全选E。

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学生,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星辰 联系电话:3683828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