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和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及相关项目建设方案,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基本条件
在项目建设周期内为我校在编专任教师或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
2.职务和职称条件
(1)教学改革项目(综合类)负责人须为学院院长(部长)、副院长(副部长)或职能部门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
(2)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含)以上职务。
3.其他条件
(1)每人限主持申报一项;
(2)无在研的同类别校级项目;
(3)近两年无验收未通过项目;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至少要参加一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培训,方有资格申报。
(二)项目管理
质量工程项目应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申报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等因素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三)建设周期
原则上同类项目建设周期一致(具体建设周期参看附表1)。
(四)创新与实践
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成果的推广应用。纯教育科学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五)项目立项与验收
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和教务处三方签订建设合同方为正式立项;建设期满学校根据项目任务书中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二、计划立项数及建设周期
附表1: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拟立项59项:
序号 |
项目类别 |
计划立项数 |
建设周期(年) |
经费(万元) |
备注 |
1 |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
5 |
2 |
3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
2 |
在线开放课程 |
3 |
2 |
4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可根据中期建设情况和需求适当申请追加经费);建设任务见相应指南。 |
3 |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
20 |
2 |
5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3项;建设任务见相应指南。 |
4 |
社会实践课程 |
5 |
2 |
3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实践基地、非实习实训课程,学生70%以上深入基层);建设任务见相应指南。 |
5 |
课程思政项目 |
15 |
2 |
4 |
每个学院(部)至少报1项,最多3项(2020年完全停招的学院除外;通识必修的思政课程除外;建设任务见相应指南)。 |
6 |
教学改革项目 |
综合类 |
3 |
2 |
2.5 |
建议选题范围:1.课程思政与一流课程建设改革;2.教育信息技术与课堂革命;3.在线教学效果评测与质量保障;4.大规模在线教学背景下的教学管理改革。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
一般类 |
6 |
1 |
1.5 |
建议选题范围:1.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与实践;2.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3.新型学习方式研究与实践;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
7 |
教学团队 |
2 |
2 |
3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
合计 |
59 |
—— |
224.5 |
|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登陆学校教学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职工号及密码),上传项目任务书,并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提交到所在单位(具体安排以所在单位要求为准)。
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tm.bnuz.edu.cn/ui/login(可从学校教务处网站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教学项目”)。
在线开放课程鼓励自行联系校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进行建设,也可使用学校“学堂云”开展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可选用校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或者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学堂云”等开展建设。建设标准见“附件3:申报指南”及“附件4:其他重要参考文件”。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申报前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了解相关事项(赖老师,0756-3683198)。
(二)各单位事项
各单位在2021年3月4日前:
1.评审和系统提交。完成本单位评审和系统提交工作。请合理安排时间,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得提交。
2.报送纸质材料(双面打印):(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份);(2)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一式一份)。
3.发送电子版。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称:XXXX学院(部)-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所有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及时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听取负责人汇报,确定立项并公示,公示期满发布立项通知。
四、项目命名
(一)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名称一般为“**学院-基地所在单位+专业或专业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如“管理学院-惠州TCL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法律与行政学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二)专业类项目
填写“专业名称”或“专业+项目类别”。如“应用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特色专业”。
(三)课程类项目
仅填写课程名称即可。如“民法学”、“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如“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五)教学团队
“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如“教育学专业教学团队”、“生物机电教学团队”、“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三基、三高’课程教学团队”。
除此之外,不能以项目类别代替项目名称,所有项目均不使用书名号。
五、其他要求见申报指南(附件3)
联系人:陈强,电话:0756-3683236;系统技术员:钟覃,电话:0756-3683093。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4.其他重要参考文件
5.(TM)教学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