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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具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相关报名材料的说明
师(珠)教通〔2023〕25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5/05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精神,特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以及需要报名材料的往届生(以下统称毕业生)提供出具相关报名材料的服务,具体如下:

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毕业生可以登录教务系统http://es.bnuz.edu.cn,依次点击【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查看本人的专业人数、排名及平均学分绩点。

教务处办公室(木铎楼A111)门口的自助打印机提供成绩单、毕业证明和学位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丢失的毕业生)、在校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CET4成绩单、CET6成绩单的自助打印服务。

二、报名《申请表》等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报名材料,毕业生可持材料到木铎楼A111盖章,或将本人签字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bnuz.edu.cn,教务处值班人员审核盖章后发回至报名材料发送人邮箱。

三、成果奖励佐证材料等如须加盖学生处公章,毕业生可在工作时间联系学生处,联系电话:0756-3683789,邮箱:xgbzh@bnu.edu.cn。

四、5月5日-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教务处安排人员在木铎楼A111办公室值班,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咨询、盖章、回复邮箱等服务,值班电话:0756-3683834,邮箱:jwc@bnuz.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