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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珠海籍在校生学费减半材料的通知
师(珠)教通〔2021〕115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0/19    

2018-2020级在校生:

根据师(珠)校纪要2011年第19期和师(珠)校纪要2012年第13期学校办公会会议纪要的精神,“对于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读的珠海藉的全日制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减半收取学费(艺术类、体育类、2+2及其他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外校转入的珠海学生,不予减免)”,以及“从2013年起,休闲体育专业、电影学和专升本招收的珠海籍学生都按全额收费”,请符合上述条件的2018-2020级珠海籍在校学生(拥有珠海市正式户籍,且至高考年份的8月31日已落户满一年以上)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提交日期截止至2021年11月1日。各学院(部)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见附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

 

附表:

各学院(部)教务老师联系方式

学院(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管理学院

姚老师

3621356

国际商学部

林老师

3683643

黄老师

3683692

窦老师

3683992

应用数学学院

马老师

3683672

艺术与传播学院

江老师

3621069

不动产学院

甄老师

3683116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3683619

运动休闲学院

陈老师

3621361

工程技术学院

陈老师

3683129

物流学院

赖老师

3621696

设计学院

马老师

3621261

张老师

法律与行政学院

曾老师

3683070

教育学院

贾老师

3621521

文学院

戚老师

3683053

信息技术学院

曾老师

368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