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加强对我校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实习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积极谋划、科学组织,做好本学院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毕业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二、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业对口的基本原则进行;同时也要加强与实习基地、实习协作单位的联系及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实习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统筹安排全院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落实学生毕业实习的措施,组织实施学生开展毕业实习,监督检查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
2.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提出明确的实习要求,强调毕业实习纪律和毕业实习安全。
3.为做好高校实习数据采集准备工作,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云服务平台”做好实习学生的动态、实习过程、实习质量及实习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出现管理盲区,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四、成绩评定和材料报送
1.指导教师应根据每位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写出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实习报告填写情况、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予以综合评分,评定标准参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实习管理条例》(师(珠)教文﹝2018﹞3号)执行。
2.实习结束后,完成毕业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及时录入毕业实习成绩,组织评选、表彰院级优秀毕业实习生和优秀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应及时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按要求整理毕业实习档案,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并向教务处报送毕业实习材料汇编(每个专业一份)。
联系人:田容先,联系电话:3683827
2024届学生毕业实习相关附件材料.zip
“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云服务平台各角色使用说明.zip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