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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师(珠)教通﹝2020﹞1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1/04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评选办法》(师(珠)校发〔2019〕41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广东省或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在近3年(2017-2019年)内通过结题验收,而且未曾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教育教学项目(近三年通过验收项目参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1.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2.申请人(第一主要完成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并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项目主要完成人(含第一主要完成人和其他主要完成人,总人数不超过5人)应与项目结项时保持一致。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4.每位申请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项。

5.每个教育教学项目只能获奖1次。

三、评选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照评选范围及条件进行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3.学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由教务处、人事处、纪监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核候选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

4.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员包括校内外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及限额,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从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项目中择优确定教育教学改革奖提名名单。

5.教务处将教育教学改革奖提名名单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四、推荐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应向本人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请人,文件大小不超过40M;纸质版要求:普通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成果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项成果一式五份,每个牛皮纸袋限装一份,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牛皮纸袋的两面):

1.《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申请书》(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申请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请人);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个汉字;佐证材料包括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等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文件命名:佐证材料-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请人);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即可)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教材-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请人)。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各单位应于2020年3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1.《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Excel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单位名称-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单位领导签名,单位盖章)。

2.所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单位名称-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奖推荐材料。纸质版:每项五份,每份装一个牛皮纸袋,牛皮纸袋封面申请书复印件需盖章

五、表彰与奖励

本次教育教学改革奖,原则上奖励名额不超过6项,分为一等奖2项和二等奖4项,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项目负责人提出奖金分配方案报教务处。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0756-3683236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评选办法》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2019年通过验收项目汇总表》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申请书》

4.《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教学改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