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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08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件》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避免财产损失,推动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7-2019级在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的所有学生。

二、学习内容

本次学习共涉及通识安全、化学安全、电气安全等三大类安全知识。

1.通识安全:2017、2018、2019级在校生。

2.化学安全:2018级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

3.电气安全:2017、2018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2017、2018、2019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2017、2018级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生。

三、学习和考试安排

1.各学院(部)组织学生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及考试,网络教学平台地址:http://eol.bnuz.edu.cn。登录系统后,进入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相关课程,在“制度学习”和“在线考试”栏目中对规章制度和题库进行自主学习。学习完成后,点击“在线考试”栏目,进入考试。

2.考试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

3.考试说明

(1)考试时长为100分钟,题数:50道,满分:100分,合格分数:90分(含)。

(2)本次考试次数不限,直至成绩合格为止,并取其中最高分数作为最终成绩。

四、成绩管理

1.考试日期截止后教务处将成绩反馈给各学院,用于实验室安全教育备案存档。

2.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教学活动,否则禁止进入。

五、其他

1.各学院(部)应指定专人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和考试。

2.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学习和考试时间,使用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进行反馈。

考试安排:田容先 电话:6126827

平台使用:赖洪标 电话:6126198

附件:

1.   网络教学平台在线测试使用指南(PC端).jpg 

2.   网络教学平台在线测试使用指南(手机端).jpg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