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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师(珠)教通﹝2018﹞93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23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和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及相关项目建设方案,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基本条件

在项目建设周期内为我校在编专任教师或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

2.职务和职称条件

(1)特色专业、协同育人平台、专业认证、重点学科培育和教学改革项目(综合类)负责人须为学院院长(部长)、副院长(副部长)或职能部门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

(2)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含)以上职务。

3.其他条件

(1)每人限主持申报一项;

(2)无在研的同类别校级项目;

(3)近两年无验收未通过项目。

(二)项目管理

质量工程项目应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申报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等因素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三)建设周期

原则上同类项目建设周期一致(具体建设周期参看附表1)。

(四)创新与实践

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成果的推广应用。纯教育科学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五)项目立项与验收

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和教务处三方签订建设合同方为正式立项;建设期满学校根据项目任务书中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二、计划立项数及建设周期

附表1: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拟立项42

序号

项目类别

计划立项数

建设周期(年)

备注

1

特色专业

2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2

协同育人平台

2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3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5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4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5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门

5

教学改革项目

综合类

6

2

建议选题范围:
1.本科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构建;
2.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与实践;
3.“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4.教学管理信息化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一般类

12

1

建议选题范围:
1.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与实践;
2.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3.新型学习方式研究与实践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项

6

教学团队

2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7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8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

2

1.理工科类2.文科类。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
建议申报专业为:应用心理学、工业设计、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学前教育、传播
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9

专业认证

1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10

重点学科培育

1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11

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

2

2

需突显“应用型”的特征。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12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1

2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1031前登陆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职工号及密码),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支撑附件,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提交到所在单位(具体安排以所在单位要求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te.bnuz.edu.cn/tms(可从学校教务处网站上登陆)。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需完善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网站,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申报前联系教师支援中心了解相关事项(赖老师,0756-6126198)。

(二)各单位事项

各单位在11月5日前:

1.评审和系统提交。完成本单位评审和系统提交工作。请合理安排时间,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得提交。

2.报送纸质材料(双面打印):(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份);(2)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五份)。

3.发送电子版。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称:XXXX学院(部)-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所有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及时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听取负责人汇报,确定立项并公示,公示期满发布立项通知。

四、项目命名

(一)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名称一般为“**学院-基地所在单位+专业或专业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如“管理学院-惠州TCL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法律与行政学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二)专业类项目

填写“专业名称”或“专业+项目类别”。如“应用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特色专业”。

(三)课程类项目

仅填写课程名称即可。如“民法学”、“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如“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五)教学团队

“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如“教育学专业教学团队”、“生物机电教学团队”、“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三基、三高’课程教学团队”。

除此之外,不能以项目类别代替项目名称,所有项目均不使用书名号。

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主题

教学改革项目建设需围绕以下主题开展。

(一)教学改革项目(综合类)

1.本科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构建;

2.应用型转型研究与实践;

3.“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4.教学管理信息化

(二)教学改革项目(一般类)

1.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与实践;

2.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3.新型学习方式研究与实践。

六、其他要求见申报指南(附件3)

联系人:陈强,电话:0756-6126236;系统技术:钟覃,电话:0756-6126093。

附件: 文件下载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学院管理员)

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

6.其他参考文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