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课程建设,激励教师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本办法所指课程为我校近2年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和专业课,相当条件下观摩课程优先。
2.已获得优秀课程称号的同一教学单位、同一主讲教师讲授的同一门课程,不能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主讲教师应为我校结构工资专任教师,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坚持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教学效果好,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至少主讲参评课程2次,近2年无教学事故。
2.依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和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及时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课堂教学具有吸引力,学生学习具有挑战性。
3.坚持因材施教,设计和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通过加强课堂管理,明确课堂纪律,严格课堂要求,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注重师生互动和课内外教学结合,选用启发式、讨论式、问题式、案例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思考与探究、表达与阐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积极探索传统课堂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采用翻转课堂等方式,探索并实践线上线下“两个课堂”的互补与融合,从而引导学生思考和探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4.制定科学合理多样化的课程考核方案,通过采用课堂讨论、随堂测验、作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读书报告、期中考试等丰富的平时考核与评价手段,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平时考核质量;通过期末考核重点检测学生独立、全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多样化能力,有效检测学生学习效果。近2次的课程考核中,课程教学班的平时成绩和总评成绩呈现合理的分布形态。
5.教学档案齐全且符合学校要求。
三、评选程序
1.主讲教师向学院(部)申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课程申报表》,提供相关材料。
2.各学院(部)根据评选范围及条件组织初评,在学校限定名额内择优推荐,将申报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参评课程进行复核。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结合主讲教师现场陈述和答辩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总分排名确定优秀课程提名名单。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
5.优秀课程提名名单,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表彰与奖励
优秀课程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门。学校向优秀课程主讲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每门课程奖励2.5万元。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优秀课程评分标准
项目 |
建议分值 |
评选标准 |
主讲 教师 |
15分 |
主讲教师应为我校结构工资专任教师,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恪守职业道德和校规校纪,坚持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教学效果好,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至少主讲参评课程2次,近2年无教学事故。 |
教学 内容 |
25分 |
依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和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及时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课堂教学具有吸引力,学生学习具有挑战性。 |
教学 方法 |
25分 |
坚持因材施教,设计和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通过加强课堂管理,明确课堂纪律,严格课堂要求,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注重师生互动和课内外教学结合,选用启发式、讨论式、问题式、案例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思考与探究、表达与阐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积极探索传统课堂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采用翻转课堂等方式,探索并实践线上线下“两个课堂”的互补与融合,从而引导学生思考和探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终生学习的能力。 |
课程 考核 |
25分 |
制定科学合理多样化的课程考核方案,通过采用课堂讨论、随堂测验、作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读书报告、期中考试等丰富的平时考核与评价手段,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平时考核质量;通过期末考核重点检测学生独立、全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多样化能力,有效检测学生学习效果。近2次的课程考核中,课程教学班的平时成绩和总评成绩呈现合理的分布形态。 |
教学 档案 |
10分 |
教学档案齐全,相关材料丰富且符合教学要求。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