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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11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动员

各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成立学位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学术诚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毕业论文与实习、就业等工作的关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从时间安排、过程管理、指导方式、答辩方式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执行培养方案,明确质量标准

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执行我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各学院要围绕选题、开题、撰写、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材料归档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升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程序操作,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实际。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研和社会实践,鼓励相关专业毕业论文在实习、实验、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

2.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多人共同参与完成的内容应分别独立撰写论文,题目不能完全相同。

3.指导与自选相结合原则,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学院公布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题目,学生自由选择;学生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自选毕业论文题目,具体工作有由各学院组织、协调。

4.开题报告通过后,学生不得随意更改论文题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须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批准。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论文指导水平

1.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加责任意识,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和水平的第一负责人。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校外教师指导毕业论文需要安排校内教师合作指导。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每位教师指导论文原则上不超过15篇,有助教协助或有校外指导教师合作指导的教师,最多可以指导20篇。

3.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明选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介绍相关参考资料,指导学生的开题报告、调查研究、科学实验和毕业论文的撰写,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论文工作研究力度,结合专业特点建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制定适合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2.加大检查和监控力度,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全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三、相关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推荐2021届本科毕业生使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我校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请各学院做好毕业生、指导教师相关数据的收集、系统导入和维护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训)

2.严格执行毕业论文查重制度,超过我校查重标准的毕业论文,不得参加答辩,具体查重工作安排将别行通知。

3.各学院按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组织学生答辩,学生只有参加毕业论文公开答辩,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4.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录入毕业论文成绩,组织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及指导教师,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及指导教师。

5.各学院应及时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按要求整理毕业论文档案,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并向教务处报送毕业论文材料汇编。

联系人:田容先 3683827。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201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