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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2”中外双学位项目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师(珠)校发〔2016〕27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2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广泛吸收、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国际竞争力,特对“2+2”中外双学位项目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2+2”中外双学位项目旨在通过学生的跨文化学习,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中外双修的卓越人才。各专业要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合理设计课程内容,优化课程教学安排。

二、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构成模块包括: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程。

(一)通识必修课程

全校开设的通识必修课课程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英语课程、体育、军事理论与训练原则上共计34学分。

1.政治理论

政治理论课程总计16学分,其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具体情况,政治理论课程安排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学分,实践环节采取社会调查、服务性学习等社会实践形式。参加“2+2”中外双学位项目的学生须在1-4学期修完政治理论课的学分。

2.英语课程

英语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2学期开设,共计12学分。

3.体育

体育课程总计4学分,安排在第一至四长学期开设,每学期1学分,每周2学时,第一学年开设基础体育课,第二学年开设专项体育课,采取多样化、可选择、有实效的方式,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体育能力、健康水平和兴趣爱好,任意选择学习训练项目,使学生发展自己的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意识和习惯,掌握终身锻炼的技能。

4.军事理论与训练

军事理论与训练2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进行,学校统一组织。

(二)专业必修课

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主要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各专业核心课程学分数应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具体确定。各专业应充分把握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兼顾传统特色和不断创新的基础上,设置本专业核心课程。

各专业前两年核心课程的设置及后两年学生在境外合作大学修读的专业核心课程总计,应符合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基本要求,符合度原则上不低于80%。

2.专业实践课程

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4-10学分。学生在国外完成毕业论文学分互认,可参照《国际合作项目学生申请我校学历、学位证书办法》(师(珠)教发[2014]2号)文件执行。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专业实践课。

(三)专业选修课程

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英语课程或其他专业类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

三、编制要求

(一)培养目标

各专业根据学校办学目标,结合各自特点,制定本专业培养目标。

(二)培养要求

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提出具体培养要求。

(三)学制

实行弹性学习制,参加“2+2”中外双学位项目的学生修业年限为4-8年(至少4年,最多8年),基本学习年限4年。

(四)授予学位

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完成前两年的课程学习后,可申请到国外合作大学继续攻读并完成本科学位课程。达到两校培养标准,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课程教学安排

实行学分制,各专业总学分为160学分,前两年学分原则上不超100学分。理论课程每学分为18学时,实践课程每学分18-36学时(或1周),实习、实训等课程设计等每学分为1-2周。

按三学期制(两个长学期每学期19周,小学期为2周)安排本专业课程教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介绍

对每门专业核心课程应对以下项目做出具体介绍: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课程目标、内容提要、教学方式、考核方式、教材及参考书、“质量工程”(精品课程等)立项建设情况等。